北京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委員會名譽主任。
1923年7月生,原籍浙江省嘉興市,出生于上海,水利水電專家。1942年肄業于上海大同大學,水利部教授。1942年參加革命,先后在蘇皖邊區政府和黃河河務局從事治淮、治黃等水利工作,歷任水利部、水利電力部部長,長期主持中國的水利電力工作。曾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主持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關于我國水資源開發利用、管理與保護的方針政策和管理辦法,主持編制了黃河、長江、淮河、海河等流域的治理、規劃和全國水利建設長遠發展綱要,主持完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的起草工作,主持審定、決策了許多重大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并具體參與研究解決建設中的重大技術問題,主持領導了三峽工程的可行性論證工作,主編出版了《中國百科全書水利卷》、《中國水利》(中、英文版)等。
1997年當選為中國工程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