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決賽任務
針對各校提交的決賽作品進行評審、答辯,確定特等、一、二、三等獎,社會實踐優秀獎和優秀組織獎。
二、作品要求
決賽資料在入圍賽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的作品,包括設計說明,設計圖紙(應達到施工圖深度),設計計算書,社會實踐資料,橋梁實物沙盤,橋梁BIM效果或視頻等。
三、評審辦法
決賽按照分組賽和總決賽兩個階段進行,11月7日進行分組賽,11月8日進行總決賽。
(一)分組賽評審
1、作品評審
對進入決賽的作品,通過抽簽方式分成4個組進行評審,每組由5位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評委采用百分制進行打分,每組根據得分排序,確定2件作品進入總決賽,每組3~4名為二等,5~7名為三等獎。當分數相同且分列不同等級時,并列為上一級獎項。分組賽評委會確定二等獎8件、三等獎12名,若有并列,則適當調整名額。
參賽流程:
(1)參賽隊參賽順序根據抽簽決定;
(2)參賽隊介紹作品(PPT),時間不超過10分鐘;
(3)參賽隊展示沙盤;
(4)答辯,時間不超過7分鐘。參賽隊員均可上場答辯;
2、優秀組織獎評審
優秀組織獎不超過7個。
優秀組織獎同時滿足以下要求:參賽高校報名5支隊伍;入圍賽評審有3支及以上隊伍進入決賽階段比賽;進入決賽的隊伍獲得等級獎的高校,可以評為優秀組織獎。
3、社會實踐優秀獎
未獲得等級獎的作品均評為社會實踐優秀獎。
(二)總決賽評審
對進入決賽的8件作品,由7位專家組成評審組進行評審。評委采用百分制進行打分,根據得分高低推薦特等獎和一等獎,其中,特等獎得分須在90分以上,數量不超過3件,當出現空缺時直接納入一等獎;除特等獎以外的均為一等獎,各獎項按得分高低排序。
參賽流程:
(1)參賽隊參賽順序根據抽簽決定;
(2)參賽隊介紹作品(PPT),時間不超過10分鐘;
(3)答辯,時間不超過10分鐘。參賽隊員均可上場答辯;
比賽中若出現對評比結果有爭議等特殊情況,參賽隊可向大賽組委會反映,由組委會召集現場會議研究處理。
四、評分標準
辦賽理念:公益性、科學性、實用性、經濟性
評分類別 |
評分內容 |
評分標準 |
設計資料(10分) |
資料完整、文件規范(沙盤、海報、BIM或動畫) |
10 |
設計方案(40分) |
設計理念(安全、適用、經濟、美觀) |
10 |
設計方案合理,施工技術可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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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與新技術應用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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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以人為本、造福一方、綠色和諧等方面的體現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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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梁美觀,與環境協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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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圖紙(25分) |
圖紙清晰、線條粗細分明、布局合理 |
15 |
設計說明詳細(包括規范引用的合理性和正確性)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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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計算(10分) |
結構計算正確、概預算合理 |
10 |
社會實踐應用 (15分) |
基礎數據收集、外業勘測充分,外業調查報告應用 |
10 |
社會實踐視頻及圖片資料完整清晰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