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基金會組織古橋專家赴江西省崇仁縣對清代道光年間古橋黃洲橋進行實地考察,向當地政府提出了古橋鑒定、保存價值和保護建議,呼吁保護古橋,但一直未得到明確答復。基金會隨即與江西省文物局進行了交涉。江西省文物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了調查,于9月22日下發了“關于不得擅自拆除崇仁縣黃州橋的意見”,稱該橋“有較高保護價值”,要求“未經審批同意之前,該橋必須實行原址保護,不得擅自拆除”。
 
   
      但是所有這些努力還是沒能改變古橋的命運,11月12日這座清代道光年間的古橋仍然被拆除了。這起事件立刻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也引發一場關于城市建設與文物保護的爭論。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新聞直播間》兩檔欄目專訪了茅玉麟秘書長和古橋研究會專家,并于12月8日、9日進行了專題報道。
 
       

      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和《新聞直播間》認為:黃洲橋已被列入文物登記名錄,屬于不可移動文物。國家文物保護法第20條明確規定,“無法實施原址保護,必須遷移異地保護或者拆除的,應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崇仁縣就在沒有得到省政府批準的情況下便開始了拆遷工作。根據我國文物保護法第20條的規定,“建設工程選址,應當盡可能避開不可移動文物”以及第22條的規定,“不可移動文物已經全部毀壞的,應當實施遺址保護,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崇仁縣的規劃恰恰是拆了古橋 ,在原址上建新橋。
 
      
      像黃洲橋這類不可移動的文物還有很多,其中有不少同樣面臨著被損毀拆除的危險。對于這些文物,盡管法律要求必須進行保護,但是如何保護、如果破壞該承擔怎樣的責任,卻沒有具體條文,如何從根兒上保護好它們已經迫在眉睫。

    《焦點訪談》:http://tv.cntv.cn/video/C10326/da03d197340343b2833336f9d90c0fe2

   《新聞直播間》:http://news.cntv.cn/2014/12/09/VIDE1418092214789484.shtml